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檢視國北教大違法整併系所事件

◎NOWnews今日論壇 2010-12-4 【黃崇銘】

近日來,有關台大師生發動「搶救台大校門」連署,師大「留宿連坐罰」等校園事件陸續見報,引起社會大眾關注與廣泛討論。在此同時,與高等教育發展更密切重要的是,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竟發生未經校務會議委員表決,由主席逕行宣布通過「該校生命教育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育傳播科技研究所及文教法律研究所等四個獨立所,兩兩合併或與其他科系進行整併」的違法事件。目前,已有學生在臉書(FACEBOOK)上發起「反瞎併!」連署活動,冀求社會各界給予更多的援助。

檢視該校違法整併事件,肇因於校方片面主張四所獨立所師資數少於教育部所定之基準,又剩餘專任教師聘任員額不足分配四個研究所,進而提出系所整併政策。據了解,系所間進行合作已在校園裡談論一段時間,但校方大動作積極促成系所整併,則是在今年十月,教育部減招處分後兩個月不到的時間裡,在系所間力推婚配。然而,在相關整併前提事實上未明朗前,貿然要求性質互不相似的系所整併,實已引發「逼婚」爭議。

依教育部頒訂之「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業已明定整併應符合相關規劃原則,考量專任師資聘任之來源及學生就業市場等各項因素,審慎規劃,經完成校內自訂之專業審核程序及行政程序。教育部「100學年度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提報作業說明」中,亦重申整併或更名案應經校內審慎討論、建立共識,通過校內相關會議後方提出申請,並應「充分考量學生權益」。

事實上,學校高層是否已向有關系所主管、教師充分說明整併之前提及其必要性,實已有疑義。在有關系所學生與校長、教務長唯一一次的座談間,不但避談專任教師員額實際缺額問題,在獨立所師資員額部分,則先說研究所設立前係經審慎評估「學生學習與教師開課需要」核予適當員額,再說這些研究所不符部定基準,有礙學生多元學習.....等,豈不相互矛盾?

此外,座談間向校長爭取「列席」校務會議未果,有關系所學生立即連繫大學部學生代表,表示希望透過該數名學生代表宣讀反對整併聲明。隔日,竟傳出學生代表「不便」宣讀之聲音,實已踐踏大學法第三十三條之立法精神。校務會議中,則在支持與反對兩方師長的爭論下,未由出席委員表決,即宣布通過,依期報部(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23次校務會議紀錄」),更是違反大學法第十五條規定之「校務重大事項」需經校務會議「議決」之明文。

筆者誠心建議,自許為教育大學龍頭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應作全國師生知法守法的典範,以維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程序正義的精神。若該校執意將整併計畫書依期報部,則教育部應負起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權責,按其違法情事,退回整併計畫書,並積極介入輔導大學校內系所間整併工作,不但應符合依法行政之要求,在大學經費係從全民納稅而來的觀點下,更應確保相關整併決定有利大學教學、研究能力之提升,並深刻切合國家人才培育之需求,不負人民之期待。


(作者,台灣青年智庫學會秘書長)

當系所走上存續、退場的十字路口

◎台灣立報2010-11-25 【黃崇銘】

時序已入冬,各大學為因應民國101年系所評鑑而進行系所組織調整,業已如火如荼地展開,其程序約略是經由校務發展會議、校務會議等相關會議審議,完成校內程序後,即報教育部核定。目前,除由大學內學術單位自行提出組織重整外,有關系所整併原因,無非係在專任師資員額不足之壓力下,被迫重整。這樣的系所退場機制,是否符合學術研究、教學所需,抑或發展國際一流大學所必要,實不無疑問。

相關法律依據及疑義
現行有關大學系所專任師資員額要求,係依大學法第12條訂定之「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為據,於該標準附表四「院、系、所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基準」,明文要求大學系所應符合「專任師資數」、「生師比值」等門檻。惟該基準於當前大學獨立所(未設系之研究所)之現場運作中,即產生若干疑義,試說明如下:

(一)專任教師人數似採高門檻式規定,而非滿足教學現場所需最低師資需求,實已造成相關獨立所無謂地面臨減招、停招或整併之擾。

(二)師資數提高固然得以充實獨立所教學、研究能量,然而不切實際的師資人數,不但造成專任教師開課不易(恐因選課學生不足而倒課),變向要求教師另覓開課機會(如到其他系所、通識中心開課),更有兼授非該教師專業課程之虞。此一現象,已使教學現場頗為困擾,亦妨礙了教學、研究的正常進行。

(三)在高門檻師資數的要求下,為滿足所有專任教師授課時數需求,反而限制課程多元開設的可能,致使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之保障受到減損。

(四)師資質量基準雖已就部分類型與領域之研究所另作規定,惟就整體學術領域以觀,其規範仍非細緻。如若干部分特殊語文及人才培育系所,組織規模較小,師資來源亦有客觀環境之限制,齊一式的師資數設定,將勢必造成此些系所面臨整併之命運,致使學校犧牲辦學特色,中斷特殊人才之教學、培育工作(參:監察院針對「高等教育評鑑」調查報告)。

因不符師資基準所生之困擾
近年來,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進行大學系所評鑑,查部分「未通過」或「待觀察」之評鑑結果,多係因師資數不足所致。因此,如何滿足師資質量基準之要求,成為評鑑是否通過的關鍵。惟於如何滿足師資數或因不符師資數所生組織重整,即面臨了諸多困擾。

(一)許多大學系所為爭奪相當稀少的專任師資缺額,相互攻訐、各不相讓,實已在校園內引發諸多爭議,破壞大學原有的友善環境。而爭取失利之一方,被迫接受系所整併、裁撤,其結果是否符合學術發展所需,是否滿足國家社會之期盼,尚非無疑問。有關主管行政機關,未積極介入輔導,放任大學各自處理,即有可議之處。

(二)因師資數不符師資質量基準要求而被迫系所整併,其組織調整程序目前僅有教育部頒定「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可資依循。惟該要點僅要求系所調整「應依第二點所列規劃原則,考量專任師資聘任之來源及學生就業市場等各項因素,審慎規劃,經完成校內自訂之專業審核程序及行政程序後,再行向本部報核。」換言之,該要點採「空白授權」方式,由各大學院校自訂規則,並無具體要求該審核及行政程序應設計何種機制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諸如:在校內各級會議之內,應給與利害關係人(如:學生)參與之機會;或於會議之外,舉辦各種說明會、公聽會;抑或於校內程序之外,明令要求經過專家外審之機制等,以昭公信。

近年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動系所評鑑,已引起全國各校學術研究單位高度憂慮並造成諸多負面影響,對於辦學績效卓著,亦或具有相當學術價值之系所,僅因未符高門檻師資質量基準而遭整併、裁撤,等於扼殺國家未來的學術人才,同時致使許多獨具特色的大學系所,被迫喪失其特色。

儘管「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第一點早有明文「落實大學自主理念並維持大學教學品質」,但大學自主並非是那憲法賦予無可撼動的尚方寶劍,大學仍須與其他校園主體教師、學生及職工等溝通,作為制度性保障的大學自治亦不得反過頭來侵害具有基本權地位的教學、研究自由與學習自由。

在此不當的整併過程中,業已對校園氣氛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摧折師生追求高深學術研究之信心與勇氣。各校倉忙推動系所整併,其性質、特色皆有所不同之學術單位,為整併而整併之結果,並無法真正提升教學與學術研究質量,這猶如靠著作弊來滿足法令門檻。

最末,筆者謹以美國教育協會Peter Eckel於其所著《轉換歷程的困難決定》一書中,對學校行政主管所提出之建議,套用於本件之中,作為本文之結論,同時也是深切地期盼:

(一)關心成員需求。

(二)妥善應對裁併系所自引發有關設立目標及優先事項的根本質疑

(三)建立裁併系所令人信服的理由以取得支持及認同。

(四)為如何擇定裁併的系所,規劃良好的程序將減少錯誤或不公平決策的爭議。廣泛徵詢意見領袖及決策團體以避免代表性及決策權之爭議。

(五)為裁併系所此一項重要的策略性決定評估其利弊得失。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所學會前會長,台灣青年智庫法政中心副研究員)

大學的質變與轉變

◎NOWnews今日論壇 2010/11/15 【黃崇銘】

一直以來,普世大眾都會這麼認為─大學是個單純樸實的空間,充滿著自由奔放的氣息,每位師生猶如校園中的園丁,為研究高深的學術,施肥補土、辛勤灌溉。曾幾何時, 當初廣開設立大門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假系所評鑑之名,大刀闊斧,展開系所整併、裁撤的工作。

為此,全國各大學裡的學術單位,無不兢兢業業,猶如將系、所辦公室當作工廠,師、生就如生產線上的勞工,大量產出論文、講座、研討會,就怕少了業績、不良率高了一些,就淪為覘板上的魚肉、待宰的羔羊。

但問題是,學術資源本有所限,不是任何系所都能爭到足夠的教師人力與經費。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雖以「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設下了門檻,但決定誰能/否滿足「院、系、所及學位學程師資質基準」要求的資源分配者,反而成為系、所存亡的直接因素。

惟執生殺大權的資源分配者,長期為校園資深教師、少數群體所壟斷,新興系所在先天體質不良(獨立所請增教師員額僅3人,不足師資質量基準之5人),後天營養失調下(人力、經費短缺),注定那悲慘的命運。


(作者台灣青年智庫學會秘書長)

文教法律第一所「馬上倒」?

◎自由廣場 2011-5-9 【徐暮泳

馬總統曾以「文化總統」自許,並主張以文化領政,從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在政府組織改造中積極推動「文化部」的設立。然而國內首家鑽研文化法制研究的法律研究所,卻即將在馬總統的手上結束。這不僅是法律界的損失,更將是馬總統文化施政的重大挫敗!

有感於文化及教育領域的專業性與重要性,國內法律界遂類同其他跨領域的研究般,首次於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成立專業的文教法律研究所,專責研究文化與教育領域,並提供政府制度建言。這不僅是國內法律界創舉,也是國際的新研究潮流。

然而,教育部基於本位主義,無視此橫跨「文化」與「教育」領域獨特性,配合校方有意的打壓作為,即將要求廢除該研究所,並整併至純教育體系內。過程中學生不斷申訴抗爭,卻始終未獲官方及校方善意回應。未來學生除將正式興訟外,也將持續爭取權益。但這也讓人看清,這個政府是如何看待文化及教育。

馬總統日前曾說:「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國內首家投資在研究文化政策與教育法制的專業研究所即將熄燈,請問馬總統有何資格再以「文化總統」自許?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學生)

我們真有文創產業政策嗎

· 2010-11-25 中國時報 【廖凰玎】

 最近作家張大春批評文化創意產業為「狗屁」,引起輿論的嘩然和回響。無獨有偶的,十一月二十三日台北教育大學在校長強力主導下,開會決定要將該校文教法律研究所裁併。令人不禁思索到,政府真有文創產業政策嗎?


 台北教育大學的文教法律研究所是台灣唯一結合「文化.創意.法律」的研究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產值,是奠基於權利的交易;而權利的交易,最重要的是完善的文創法律和執行人才。這執行權利交易的人才,需要靠教育培養,然而全國唯一培養文創法律人才的專業研究所,卻要被整併消失,這實在是件很詭異的事。


 筆者於一九九八年進入國北教大文教法律研究所,就讀期間,修習了文化法、文化產業法、文化理論與政策、文化經濟等等,分別從理論與實務探討文創產業所涉及的相關法規。執業十多年的律師專業,在文教法律研究所得以將法律與文化創意進行結合,我覺得收穫頗豐,對法律分析增加更多種可能性的角度。而近日所討論的文化創意「媒合」議題,我認為「媒合」僅是文化創意產業其一面向,事實上,文創產業尚有文化理論與文化技術,以及其他可能的面向可進行探討,確實是「不至於狗屁不通」。


 行政院於二○○九年提出「文化創意」為「六大新興產業」的重大政策之一,二○一○年一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立法通過,政府預計編列一百億元投資文化創意產業,舉辦首屆「台灣國際文創產業博覽會」等等,看起來似乎政府很重視文創產業。但是為何全台唯一結合文化、創意、法律的研究所,竟在此時,因專任教師員額不足為由,面臨被整併、萎縮消失的命運?


 令人不禁要質疑政府一方面不斷將文創產業喊得響亮,一會兒說準備規劃文化創造園區,或是釋放消息說與那個民間企業合資多少億,但是對於真正扎根的基礎例如教育、學術、研究、師資、圖書、資訊等等是否等量被重視?


 文教法律研究所在教育部要整頓獨立院所的政策下,即因專任教師員額不足,被要求減少招生名額;繼而校方在教育部強大壓力下,不管該研究所教學品質和成果如何、學生意見以及權益衡量,未經校務會議與會者的投票表決,強力以一人裁決方式,直接以「通過合併」報請教育部,就這樣簡單地決定了一個獨立研究所的死刑。


 但文教法律研究所的教育發展與目標,確實是符合目前國家重大政策發展的範疇,應是列為被扶植與發展的研究所,而今彷彿是大風吹,當教育部行政政策指向是縮編,該研究所就直接且簡單地被整併消失。這是否也同時開了台灣文創產業政策一個玩笑? (作者為執業律師)

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教育界人球悲鳴

自由廣場2011-5-31 陳昱嵐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的學生,在教育部前進行了「反對不當整併」的抗議活動,點燃了在少子化所帶來的教育大學體系退場與轉型現象下,教育部罔顧行政專業,縱容大學不顧專業考量、濫行整併,致使學生求訴無門的病灶。
  該校在仍有師資員額可分配的情況下,未專業評估如何妥適做資源分配,反而強行裁併數個師資員額不足的獨立系所。在程序面上,校方在整併的過程中,完全未於整併案表決前召開公聽會說明,也未考量學生權益及意見,連文法所學生列席校務會議,但不發言不表決的卑微請求都斷然拒絕。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校長在校務會議當天有反對併所聲浪的情形下,在表決併所議案時,以迥異於當天其他議案的多數決表決方式,而逕行裁決通過。
  教育部於各種函覆與說明辦法中,不斷揭示學校應審酌校務發展特色、國家人力需求、招生錄取情形等因素,對於具發展潛力的學門領域,應調撥師資或經費予以支持,方為大學自主之真諦所在。而文法所培養的正是其所指稱國家所需:文化創意產業、智慧財產權、文化資產保存的人才。北教大反走回頭路,將文法所此一具市場前瞻性,且全國唯一專門研究文化法與教育法的法律研究所併入教育學院底下,完全葬送文化法人才的培育,在在違反了教育部的整併方向,以及馬政府「文化立國」的政策。然而,教育部卻安然躺在「大學自主」的保護傘下,寧可退居於橡皮圖章的地位,縱放此種「瞎併」行為,令人感嘆大學自主是否已無限上綱到成為教育部行政怠惰的神主牌?
(作者為台灣大學及台北教育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生,律師高考及格)

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反瞎併 北教大文法所抗議學校違法整併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反瞎併,救救文法所!」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是國內第一個以文化法制為核心的法律研究所,該校去年11月校務會議通過將併入教育經營與管理系,引發學生不滿,痛批校長林新發「霸凌」,涉嫌以不實校務會議紀錄欺騙教育部,進行違法整併,並質疑教育部不聞不問,要求教育部駁回整併案。

 多位國北教大文法所學生上午前往教育部舉行「校長偽造文書,部長請聽我說」記者會,質疑國北教大文法所將於101學年度併入教育經營與管理系,侵害學生學習權,隨後又轉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校長林新發涉嫌偽造文書,未來會依釋字第684號解釋提出行政訴訟。

 國北教大文法所所學會發言人陳昱嵐表示,校方凍結文法所師資員額多年,去年11月召開校務會議討論整併案,所上同學直到召開前幾天才知道,向校方提出列席校務會議遭到拒絕,後來在開會時,有其他系所老師發言反對,校長在有異議的情況下,未經合法表決,就以行政裁量權為由,違法通過合併案。

 陳昱嵐批評,所上同學多次要求校方說明,上周並在校內抗議遊行,但校方均推託、卸責,因此,上午才會前往教育部抗議,並提出三大訴求,反對違法整併、教育部應該依法駁回,並且基於國家文化政策的推動,教育部應專案補足文法所欠缺的員額。

 國北教大文法所學生紀文清認為,未來少子化,會有愈來愈多的大學系所整併,教育部不能以「大學自治」為由,對大學胡亂整併坐視不管。

 抗議同學們高喊「反瞎併,救救文法所!」憂心文化法的專業領域會被牲,同時不滿教育部長吳清基上午沒有出面,因此,戴上口罩進行5分鐘「無言的抗議」。

教育部由高教司官員于超屏出面接受陳情,並強調已瞭解此事,會進行調查,如有違法,會依法處理。

 國北教大回應,一切按法定程序,校務會議當天有學生代表,校長也可以以主席身分裁法,過程合法。
--------------------
北教大系所整併 學生抗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0日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學生代表今天表示,校方違法整併文法所,漠視學生權益,希望教育部出面介入。教育部表示,會針對整併案進行了解,如有違法將依法處理。

國北教大文法所10名學生上午到教育部前抗議學校違法整併,希望教育部能出面協助,若無得到合理的回應,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

學生代表指出,校方決定整併案前未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所上學生要求列席決定整併案的校務會議也遭到拒絕,而會議中校長卻用一人裁示通過併所案,校務會議通過後,要求校方召開公聽會也未得到善意回應;因此希望主管機關教育部能出面處理,依法駁回整併案。

學生代表表示,文法所是國內唯一研究文化法的單位,有重要性和存在必要,卻因師資員額不足而被迫整併,整併後恐將喪失獨立性和原來的特色;為推動國家文化政策,也希望能有專案補足文法所欠缺的師資。

教育部表示,尊重學生抗議的權利,教育部也會出面協助,針對整併案進行了解,如有違法將依法處理。

國北教大表示,文法所整併案經過校務發展委員會和校務會議通過,校方也曾多次和學生溝通,校務會議也有學生代表出席,並代為反映文法所學生意見,整併案一切按照法定程序。

至於員額不足部分,國北教大表示,校方的確在員額和經費上有困難,使獨立系所得面臨整併的命運,但若基於特殊政策考量,有其他單位願意提供師資員額和經費,校方也不會堅持整併文法所。1000530

國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