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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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發生什麼事

文法所在去年年底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下稱本校)其他四獨立所因為教育部「大學總量發展規模及資源條件標準」的政策,因專任師資不足而被減招,校方聲稱為了不再發生這種情形,而決定強制將本校校內各獨立所裁併,其中將文法所併入教育學院底下的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但這樣的決策自始未考量學生權益及意見,在學生多方奔走陳情後,校方雖召開座談會,但會中仍不願對此決策負責,而對於關乎學生權益保障的承諾事項又僅以口頭承諾,會後更出爾反爾,不遵守其諾言,迫使學生不得不自行繼續向外求援。

貳、我們的訴求及理由

一、反對校方不當裁併文教法律研究所

1.校方自本所成立以來就不准本所聘任新的專任師資,刻意放任本所長期員額不足,如今被減招才推稱是教育部政策關係需進行整併,實是校方決策不當。

2.獨立所的成立,需經過該領域專家學者多次的會議討論,進行單一個案審查,則欲將獨立所整併至另一教學理念及目的課程設計等皆不相同的系所,不應僅由校內行政會議決議,以及校長於校務會議個人裁決的方式便恣意整併。

二、校方應補足本所師資員額

文法所即便不被整併,仍需面對不補足員額會受教育部減招的情形,減招也將使得本所無法維持、形同亡所,因此為避免出現這樣的後果,校方應補足本所師資員額。

參、為什麼要支持我們

一、作為全國唯一的文教法律研究所,無論在文化或教育領域都有獨立存在的必要性

1.文化領域:本所是唯一能培養以「文化」角度思考的法律人的場域

「文化創意」為行政院於2009年5月14日提出「六大新興產業」的重大政策之一,我國文化產業的興起乃勢在必行,而就藝文工作者來說,但求溫飽而不需在創作之餘分心於經濟問題,以及沒有猝不及防的法律糾紛侵擾,才是片足以孕育文化藝術結晶的淨土。

文教法律研究所之成立,及本所師生的共念,便是匯集所有法律專業或文教背景的同學,在有別於以往法律研究所既有的學習內容下,鑽研文化相關的知識,以澆灌國內貧瘠的文化法研究,試著透過學理以及實務的操作,踏入文化界,和藝文人士或團體們並肩作戰,對內保護藝文工作者的權利,對外抵抗外界的侵害。

2.教育領域:本所能提供在既有的教育行政體制外以法律觀點進行獨立思考、研究的場域

我國教育行政方面學術研究長期以來因師範院校的存在而有豐碩的研究成果,惟近年教育自由化現象興起、特別權力關係的破除,再加上近日校園霸凌問題、最新司法院釋字684號解釋解禁學生權益提起行政訴訟之限制等,皆可看出社會時事對於法律專業進入教育行政體制具有重大迫切的需求,現行教育學專業領域對於眾多法律問題未有足夠的因應措施,實有必要進行跨領域的研究,始能為國家百年大業奠定基礎。

二、文法所被裁併後,將喪失獨立性、喪失本所特色

併入教經系後,本所原有教師在系務會議僅佔少數,無法主導本所整併後未來課程設計及師資聘任等,將使本所未來發展悖離設所宗旨與目的,嚴重侵害在學學生在課程、教師選擇上的受教權。

且現行獨立所的設計已成功吸引來自各界不同背景教師、學生加入,裁併後自法律研究所變為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碩士班,這樣本質上轉變將嚴重影響外界對本所的肯定與觀感,難以再吸引法律界、文化界的教師及學生投入,使得原本初生的文化法、教育法法學研究退步為法規闡釋,本所特色消失殆盡,名存實亡。

我們認為校方這樣的決策嚴重侵害學生權益,也將使學術界喪失文化法及教育法最後一片淨土,因此期盼各界能夠不吝給予我們聲援。您的連署是對我們最大的幫助與鼓勵!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學會
謹代表文法所全體學生感謝您的連署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