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論壇 2010-12-4 【黃崇銘】
近日來,有關台大師生發動「搶救台大校門」連署,師大「留宿連坐罰」等校園事件陸續見報,引起社會大眾關注與廣泛討論。在此同時,與高等教育發展更密切重要的是,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竟發生未經校務會議委員表決,由主席逕行宣布通過「該校生命教育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育傳播科技研究所及文教法律研究所等四個獨立所,兩兩合併或與其他科系進行整併」的違法事件。目前,已有學生在臉書(FACEBOOK)上發起「反瞎併!」連署活動,冀求社會各界給予更多的援助。
檢視該校違法整併事件,肇因於校方片面主張四所獨立所師資數少於教育部所定之基準,又剩餘專任教師聘任員額不足分配四個研究所,進而提出系所整併政策。據了解,系所間進行合作已在校園裡談論一段時間,但校方大動作積極促成系所整併,則是在今年十月,教育部減招處分後兩個月不到的時間裡,在系所間力推婚配。然而,在相關整併前提事實上未明朗前,貿然要求性質互不相似的系所整併,實已引發「逼婚」爭議。
依教育部頒訂之「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業已明定整併應符合相關規劃原則,考量專任師資聘任之來源及學生就業市場等各項因素,審慎規劃,經完成校內自訂之專業審核程序及行政程序。教育部「100學年度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提報作業說明」中,亦重申整併或更名案應經校內審慎討論、建立共識,通過校內相關會議後方提出申請,並應「充分考量學生權益」。
事實上,學校高層是否已向有關系所主管、教師充分說明整併之前提及其必要性,實已有疑義。在有關系所學生與校長、教務長唯一一次的座談間,不但避談專任教師員額實際缺額問題,在獨立所師資員額部分,則先說研究所設立前係經審慎評估「學生學習與教師開課需要」核予適當員額,再說這些研究所不符部定基準,有礙學生多元學習.....等,豈不相互矛盾?
此外,座談間向校長爭取「列席」校務會議未果,有關系所學生立即連繫大學部學生代表,表示希望透過該數名學生代表宣讀反對整併聲明。隔日,竟傳出學生代表「不便」宣讀之聲音,實已踐踏大學法第三十三條之立法精神。校務會議中,則在支持與反對兩方師長的爭論下,未由出席委員表決,即宣布通過,依期報部(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23次校務會議紀錄」),更是違反大學法第十五條規定之「校務重大事項」需經校務會議「議決」之明文。
筆者誠心建議,自許為教育大學龍頭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應作全國師生知法守法的典範,以維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程序正義的精神。若該校執意將整併計畫書依期報部,則教育部應負起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權責,按其違法情事,退回整併計畫書,並積極介入輔導大學校內系所間整併工作,不但應符合依法行政之要求,在大學經費係從全民納稅而來的觀點下,更應確保相關整併決定有利大學教學、研究能力之提升,並深刻切合國家人才培育之需求,不負人民之期待。
(作者,台灣青年智庫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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